本次端午节期间,全县三天共接待游人21.3万人次,旅游收入1277.65万元,同比分别增8%、43%。
其中:旅游景区(点)共接待13.2万人次,旅游收入681.63万元,同比分别增14.7%、29.3%。
宾馆饭店23家共接待0.9万人次,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4.3%(按照市旅游局的要求,统计口径进行调整,宾馆饭店接待游客数只统计住宿人数),营业收入218.63万元,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3.2%。客房平均出租率43.5%。
乡村旅游共计接待72997人次,收入377.39万元,同比分别增长24.3%和68.8%。